五、结语:哈耶克法律观点的启示 一如我在开篇所交代的,本文所设定的乃是这样一种论述进路:首先,我们在简短的引论中对本文所采取的论述框架及其理据进行了扼要的讨论;在第二部分,我力图通过对哈耶克为什么或如何从社会理论的阐释转向对法律理论的建构进行追问,进而揭示出了他由自由理论而进入法律理论的建构以完善其社会哲学的内在理路。尔后,我把哈耶克经由知识观的转换和对自生自发秩序与组织秩序的界分而确立的认识和解释社会的“规则范式”设定为探究哈耶克以“社会秩序二元观”和“社会秩序规则二元观”为基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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