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对每一既定社会形态来讲,从总体上看:肯定因素一般是建设因素,但也有可能蜕变为保守因素;否定因素是破坏因素,却也具备转化为革命因素之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一旦这种转化得以完成,它将使社会产生飞跃式发展,从而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具体来讲:如果社会处在协调发展阶段,那么,绝大部分肯定因素将有利于使社会在一个固定形态内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称此种肯定为良性肯定);但是,如若一个社会已经不能容纳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并已经由此而引发社会变异,此时,绝大部分肯定因素就蜕变为保守因素,并进而阻碍社会之发展了(我们称此种肯定因素为恶性肯定)。同理也适于对否定因素的分析:若社会处在协调发展阶段,绝大部分否定因素更多地是起破坏作用,不利于社会发展(我们称此种否定为恶性否定);若社会已经处在变异阶段乃至到了暴发社会革命的前沿,此时,绝大部分否定因素就转化为革命性因素,它们的成功,将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称此种否定为良性否定)。但必须注意到,即使在社会协调发展阶段,分寸合理、方向正确的否定也可以带来社会要素的合理调整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即使在社会变异乃至革命阶段,分寸合理、方向正确的肯定也可以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这就是我们在上面为什么反复强调“绝大部分”的原因。
由上分析可以得出,由于在几乎所有的社会形态中,社会目标与理性上存在的合理目标之间总是出现程度不同的不吻合,因此,若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看:肯定性因素并非全部是好事,而否定性因素也并非全部是坏事;两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从宏观上讲是依赖于社会发展的状态,从微观上看是依赖于肯定和否定行为的强烈程度,从根本上讲是依赖于其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对这种效果也要用历史的眼光分析,也许在当时来讲是有利的因素,从长远看却不利了)。除此之外,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为什么会有良性和恶性两种效果,肯定和否定行为发出者的动机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因素。一般来讲,凡是从社会利益出发而发出的肯定和否定行为,一般具备良性成分,而从一己利益出发而发出的肯定和否定行为,则一般具备恶性成分。对此,无论是社会运行者还是理论分析者,都不应给予忽视。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社会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主要是来自社会系统内部的辩证的自我肯定和否定;从整体发展的角度来讲,良性肯定可带来渐进发展,渐进发展就是良性肯定;良性否定可带来飞跃发展,飞跃发展就是良性否定。若把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比较起来看,则否定因素更有发展的和革命的成分。
(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有了上述分析,我们再探讨社会发展过程中肯定和否定因素的辩证作用机理。
联系到我们在前面提出的观点,可以认为,在每个单一社会系统内部,肯定性力量源自社会结构因素之间及其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协调性因素,否定性力量源自它们之间的失衡性因素。这两种力量体现在社会系统的各个层次之中,表现在自深层次到浅层次——成员精神素质(深层)、经济组织结构、政治组织结构、经济运行规则、政治运行规则、成员精神素质(浅层)——的全部社会结构要素上。社会的发展就表现为伴随社会生产力发展而来的、在社会要素各个层次上实现的否定。只不过,在各个不同的时期,这种否定表现为不同的发展形式。在浅层社会要素上实现的否定表现为改良,表现为一种社会形态内的更新与发展;而在深层社会要素上实现的否定则可能表现为革命,表现为一种旧形态的灭亡和新形态的诞生。因此,若从这种立场出发,前述的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变异和社会革命,均可视为在不同社会结构层次上所实现的辩证的否定。
再进一步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在其发展过程经过两次否定,即可形成某一具体事物的发展周期;经过两次否定后,因向各自的对立面转化,故而辨证地重复第一阶段的特征和特性。据此考察历史的发展过程便可以看到: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是由在不同社会结构层次上出现的“正——反——合”这样一种否定之否定过程构成的。每一种新的社会(或其特征)总是以在某种社会结构层次上实现对旧制度(或其特征)的否定作为其存在的前提,总是以对某种社会结构的肯定作为其存在的基础,总是对以前的旧制度在某些方面的扬弃。每一个经历了完整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而诞生的新社会制度,与其前一个旧制度相比,总是在某种社会结构层次上显示出完全对立的特征和方面,与其更前一个旧制度相比,则总是在某种社会结构层次上显示出某些貌似神离的特征和方面,显示出在这些特征和方面的辩证的复归。这就是社会发展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我们还发现,在深层社会结构上所完成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中社会要素的相应变化,包含着在浅层社会结构上所完成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中社会要素的相应变化,而且,前者比后者占据更长的历史跨度。如:在无阶级社会向更高层次的无阶级社会过渡这一否定之否定过程中,其社会要素的规律性变化,涵盖了发生在次根本层次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要素特征的变化。这是由于:1)深层社会要素决定和影响着浅层社会要素,2)深层社会要素往往比浅层社会要素有着更大的惰性,其状态的形成及改变往往有着更大的难度,而一般情况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往往不会直接对这些深层要素产生影响。如:在社会三要素中,社会运行规则往往易于改变,其它二要素就难以改变;在人之精神素质中,业务素质相对易于改变,而其它两种素质就较难改变。
根据这一规律,根据社会结构的不同层次,可以在至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中,发现横跨不同社会制度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1、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以后的阶级社会直至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经历了一个从无阶级社会到有阶级社会、再到无阶级社会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这一过程是在社会结构的最根本层次——成员精神素质的深层方面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全部方面完成的。因而,它几乎囊括了人类社会直至未来的全部历史。可以看到:阶级社会在最根本层次上实现了对无阶级社会的否定,而更高层次的无阶级社会则又实现了对阶级社会的否定,而且,与前一个无阶级社会相比,显示出更高层次上的貌似神离的特征和方面。
2、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直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这几种社会制度都是阶级社会,它们各自在社会结构的次根本层次(成员精神素质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某些方面、以及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则的全部方面)完成了又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资本主义社会实现了对封建社会的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又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否定及对封建社会的否定之否定,这样,社会主义社会也具备与封建社会的貌似神离的特征和方面。如: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少数服从多数、发挥集体力量、按劳分配、忠于人民、以革命为终身职业、革命的人道主义、任人唯贤不避亲等特征,与封建社会存在的个人集权、一言堂、帮派体系、等级制、愚忠愚勇、终身制、特权制、任人唯亲等特征,就有着明显的貌似神离。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所存在的那些特征,不但比封建社会者要进步,而且比资本主义者也要进步。
3、人类社会发展中众多改朝换代式的革命,则在社会运行规则层次及成员精神素质的表面层次上,实现了众多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诸如中国封建社会中众多改朝换代式的“革命”。这可以从对历史的分析中觉察出来。
4、每一社会形态在其发展过程中的诸多改革改良,则在更浅层次上实现了相应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必须指出,对经历了完整的否定之否定过程的社会来讲,出现上述规律性的特点是这种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对没有经历上述完整过程的社会来讲就不一定如此了,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出现社会特征在发展过程中的变异,“貌似神离”的特征就有可能转化成“貌似神似”。对此,应当给予特别的重视和足够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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