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东方文化》2002年第4期
一、理论综述及研究假设
关注单位制解体以后的城市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及其对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意义,这是本论文的研究起点。
所谓第三部门(有关概念名词有第三部门、第三域、第三体系、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独立部门、慈善组织等)的概念和定义一直存在着多元性和歧义性,其通常的界定是非政府、非营利的合法的正式组织。①其基本特征有非营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专业性、志愿性。本文对第三部门的界定为:以非政府形式提供社区公共物品或凝聚社区居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如社区志愿者协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护绿队、家庭教育指导队等各种社区自治组织。所谓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则相对于由居民或家庭消费的“私人品”而言的,在内容上包括文化教育、保健医疗、家政服务、环保绿化等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部门研究兴起于80年代,在近来的社会学、行政学研究中依然属于热点问题。就国外而言,伴随福利国家的解体,第三部门的研究开展较早。第三部门往往被认为在政府不能对集体需要做出反映的地方,能够充当一定意义上的政府替补者,第三部门由此也进入到了民主、发展理论之中并构成其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第三部门研究起步较晚,这一两年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第三部门的规范研究。此部分侧重于第三部门的理论简介、第三部门的规范意义、第三部门与国家、市场的关系等等。其二是实证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多运用个案分析方法探讨第三部门的实际发展状况、运行机制、活动评估等各方面,主要的个案有对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自然之友、希望工程等第三部门组织的研究②,最近的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组织出版的NGO 论丛。在这些研究中,普遍认为第三部门可以在政府和商业企业之外的自助福利、提供服务、组织运动等活动中发生影响,而其与政府之间也将呈现出“合作”的关系格局。
从公共产品的供给而言,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就是政府。这主要由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决定的。首先,对公共产品而言,如果它由私人企业来提供而不是由政府来提供,则私人企业必然会对该产品收费,但由于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所以任何收费都会阻止人们购买这种产品,并导致公共产品的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其次,因为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当私人认为供给该公共产品无利可图或得不偿失的时候,他会等候别人来供给,即“搭便车”。搭便车心理的结果是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当然,政府之所以适合于供给公共产品,还在于政府具有私人或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公共权力,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可以方便地通过强制性的征税来支付公共产品供给成本。③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财政汲取能力。如果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有限,则我们探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就具有了可能性。
具体到中国实践,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一方面,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对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扩张;另一方面,由于单位制解体和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导致了政府供给不足甚至缺失。在这样的双重困境下,寻求可能而又可行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便具有了必然性。如果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关怀,我们也可以看到,所谓民主并不是一个宣传动员的口号或仅止于政治权谋的运用。实质上的民主应该可以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如果大多数社会成员还不能做到将民主政治的价值内容渗透至自身的日常生活中,则不可能产生民主的生活方式,当然也不会有民主的社会,更不会有民主的政府。本文的一个理论前提即为:民主落实到社会生活层面的具体物质表现就是各类公共产品的供给,而社区民主即体现为优质低成本的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要获取优质低成本的社区公共产品,势必要通过合适的组织形式才能得以实现。
因此我们的研究企图证明:体制外城市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能够成为这种合适的组织途径。换言之,我们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在更微观的层面检验和深化如下讨论:作为社区组织创新结果,第三部门在单位制解体以后的城市社区可能所处的地位,尤其是在提供社区公共产品方面,第三部门可能起的作用;同时,本文希望能够借此进一步观察第三部门与政府关系格局的具体展开,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变化。
论文主要以广州市文昌慈善会为分析个案,一方面笔者认为以此可以使一个复杂的社会情境得以刻画和展示;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文昌慈善会已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案例,在国内外已经引起较大反响,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④以此为基础,我们希望进一步讨论如下问题:其一,社区第三部门发展现状。主要包括:第三部门在现有情境下的培育和发展过程;第三部门动员的志愿资源;第三部门与政府组织的关系互动等等。理论关注的焦点是:作为社区组织创新的成果,社区第三部门是否已经获得其合法性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其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主要包括:现有制度变迁对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单位制解体后社区居民获取公共产品的渠道变化。理论关注的焦点是:供给渠道的单一化或政府角色的缺位是不是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其三,社区第三部门与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主要包括:第三部门提供社区公共产品的逻辑;第三部门对社区公共项目的参与;第三部门发展与社区居民公共利益表达机制的培育等等。理论关注的焦点是: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能否为解决社区公共产品的短缺提供组织基础?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各类第三部门组织,能否形成维系促进社区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
二、个案描述及分析
广州市文昌慈善会位于广州市逢源街道辖区内。逢源街处于广州市老城区荔湾区的中部,街辖面积0.78平方公里,人口约6.52万多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有1.1万多人,孤老、残疾、特困等民政对象1390人。为了帮助辖区的老人和特困人士解决生活困难,1996年原文昌街道办事处主任,现逢源街道(即文昌街道与原逢源街道合并后的大逢源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辉倡导成立了以社区筹款互助为目标的文昌慈善会。
慈善会自成立以来,发起并开展了大量的社区活动。主要是:其一,以结对、发慈善卡、发粮油实物补助、建立社区敬老院、志愿服务队为居家老人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全社区1300多名孤老、残疾、特困、孤儿提供了各类援助和服务。其二,通过资助各种兴趣协会、兴办社区互帮互助的大型活动、管理社区服务中心、招募社区志愿者、以及邀请香港社会福利团体来穗兴办社会公共服务等方式对全区居民开展了社区文化娱乐、教育科普、体育健身、卫生保健、居民再就业、计划生育、小区环境卫生等各项服务。其三,发动社区居民以自组织为原则,自行组建了十几个社区群众组织,如社区志愿服务队、松柏之声、雀之友、松柏艺苑、太极辅导站等等,这些组织由社区群众自行管理、开展活动,慈善会给予资金支持。其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邻里互助的志愿者组织制度。目前该逢源街道辖区已有包括2700多人的社区志愿服务队,成员来自各行各业,志愿活动的范围包括清洁卫生、协助社区干部工作、调解纠纷、帮助购物、探视老人、收集废品、设备维修、送餐、医院陪护、补习文化、家庭修缮、理发等等。
通过这些社区活动,宣传了慈善会的宗旨和理念,也改善了辖区内孤寡老人和特困人士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增加了社区居民的相互了解和亲密感。该区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先进社区”,辖区内的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也被团中央评为“全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之一。对慈善会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组织性质的非政府性
慈善会虽然由政府组织干部倡导并发起,但并非政府附属机构,而是社团登记的社会独立法人,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非政府性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其一,资金自主筹集。除成立时街道办事处投入启动资金3万元外,所有资金均来源于社会捐赠,迄今已累计获受赠款物150余万元。其二,组织决策相对自主。慈善会决策权属于理事会,理事会由街道干部和社会人士、居民组成,其中理事会33名理事成员中,有近一半的理事成员由热心人士或善长仁翁等担任(具体成员构成见附录)。其三,运作机制独立。慈善会建立了一套相关的管理制度。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由总干事提出,理事会决定,街道办事处享有对其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无干预权和决策权。财物管理方面慈善会设立专项账号、账目和财经监督小组,财经监督小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的名单和数目也定期张榜公布。
(二)组织运作的非营利性
慈善会主要活动资金都来源于募捐款项,由慈善会所提供的服务也几乎是以免费或者象征性收费的形式展开。例如慈善会最基本的救助活动是孤寡老人助养、认养制度。助养老人,就是将老人的收入补差到一定的水平,并发放基本的生活物资。目前是对孤寡老人收入补到500元/月(慈善会助养金=500-退休金等其他所有收入),另外每月发放30斤大米、一瓶油及其它生活用品。认养老人主要是以一帮一形式的对老人进行物质和精神援助制度。慈善会在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步发现不仅要解决老人物质生活问题,还要提供精神援助。为此慈善会从1999年7月开始发动社区人士对孤寡老人进行认养,在每个月提供固定钱物资助外,必须去看望老人。除了这些主要的免费救助活动以外,慈善会的某些服务也有的实行会员制,每月收取象征性会费。例如残疾人康复中心、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所采取的都是会员制,所收会费一个是每月2元,一个是每月1元。按照会长的话,这一收费连最基本的运作费用都无法保证,之所以收主要是约束成员能够经常参加中心集体活动。我们在访谈中也了解到,会员们对此项收费都不觉得是压力,相反还非常赞同,认为给了他们一种“大集体的感觉”。
(三)组织活动的志愿性
慈善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许多活动的开展都依赖于义工和志愿者,目前慈善会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有2200人。尤为突出的是他们不仅组织了两个穗、港青少年义工组,还组织了7个由老年人会员组成的长者义工组。包括服务社区内孤老和残疾人士的“爱心大使组”;探访患病或家庭发生变故会员的“亲善大使组”;策划、排练和表演文娱节目的“关怀义工组”;担当义务记者,采访中心各项活动、编印中心月刊《会员通讯》的“康龄探射灯”;担任各班组导师、编订课程和教材,教授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园丁组”;协助策划和支援中心各项活动的“乐善组”;负责会员健康检查、维修中心设施的“万能组”。开展长者义工志愿服务,不仅使被服务的长者成为服务者,改变了将老人当作“包袱”的负面态度,而且使老人认识到自己仍然可以发挥潜能,服务社会。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数次碰到92岁的长者义工陈翠荷坐着轮椅去探访患病老人,她虽然满头白发但却神采飞扬,几乎很难相信这位老人曾经身患重症,现在却能够以切身体会去鼓励别的老人。
正是基于以上特征,我们可以说文昌慈善会是一类非常典型的第三部门。通过这一个案,也可以加强我们了解第三部门供给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如何可能的基本认识。
(一)慈善会的产生基于政府供给公共产品能力的不足
从文昌慈善会产生的最初动因来看,该组织的产生很大程度是基于政府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尤其是社区养老这一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匮乏之上。正是这一点为慈善会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也是其自始自终得到体制内力量支持并最终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街道提供社区福利供给的对象只限于民政对象,无论是助养、助孤、扶残、济困的活动,都只限于民政对象。由于财政等方面的原因,这种通过正式体制内政府渠道供给社区福利的范围极其有限。根据我们调查得到的一个数据,1996年文昌慈善会成立之前,原文昌街道辖区范围内只有18人被列入民政救济名单,但实际上该街道共有近300的老人都处于实际上的赤贫状态。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广州地区物价指数上涨的幅度较大,即使是受到体制内政府救济的人士,由于救济收入或退休金收入增长滞后甚至固定不变也往往陷入贫困,有时候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满足。慈善会会长告诉我们:当他在本辖区内发现有老人傍晚去市场捡烂菜叶子做菜的时候,其心灵震动之大难以言喻,这一点促使他开始为成立慈善会而奔波。
文昌慈善会成立后,服务的重点首先由原来的民政对象扩大到辖内所有孤老、残疾、特困人士,同时,在抓好特殊对象服务的基础上,慈善会还通过各种形式将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使社区福利服务对象既包括弱势人群,也包括有需要的普通居民,形成了一个覆盖整个社区的社会支持网络。同时,慈善会还将服务内容从原来政府救济所提供的单纯扶贫济困、解决温饱向提供精神文化、医疗保健、体育康复等福利服务转变。为此,慈善会采取了如下措施:增设文化娱乐及其它服务设施,建成了儿童活动中心、托儿所、托老中心、文化中心、康复中心、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慈善门诊等等机构和设施;组织了一系列有利于居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例如成立“雀之友”协会,以雀会友,怡情养性;开设“松柏之声”,请专家、医生为老人讲授四季保健知识,交流长寿秘诀;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还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谈政治、阅报刊、学书法、学跳舞、唱粤曲、学英语、开生日会等。这些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吸引了更大范围内社区居民的参与。
由此我们看到,作为社区第三部门,慈善会以提供社区养老这一类公共产品为主体,实际上弥补了政府供给社区福利和社区服务的不足和缺位,舒缓了体制内供给渠道的压力,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我们在访谈中还注意到另一个现象:慈善会正式运作后,由于居民对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都相对满意,居民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发生冲突的概率大大降低,街道工作人员普遍觉得工作压力减小,心情舒畅。慈善会会长笑谈:当初倡导成立这一组织首先是被孤寡老人的生活现状所震动,另外还有一个私心则是要借此减轻自己体制内的工作任务。这可以算是他的自谦,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第三部门作为政府组织的补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起到与政府组织相辅相成的功效。这恐怕也是这一组织很快被有关部门赋予充分合法性,其知名度几乎与辖区内政府组织同等的重要原因。
(二)慈善会与政府组织呈现出合作协调的互动关系格局
基于不同的合法性来源和资源整合的基础,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社区第三部门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时候将可能与政府组织呈现出多种微妙的关系形式。这一点促使我们去观察:文昌慈善会在运作的时候,它与政府组织之间呈现出的关系特征是什么?
结果我们看到,这两类组织之间表现出非常典型的“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合作格局,这种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慈善会是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的社会资源募集机构,党委、办事处通过慈善会获得社会资源,并将这些资源用于支持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慈善会为了获得更广泛的支持,往往有必要通过党委、街道办(民政科)等政府权威组织开展助老、养老等慈善事业,以实现其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功能。具体而言,政府组织对慈善会的这种支持表现在:其一,慈善会的合法性由政府组织赋予。前已述之,无论是登记注册还是正式活动的展开,慈善会都要取得辖区政府管理机构的许可。失去这一支持,可以说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之内,慈善会不可能成立,更不可能发展。
其二,慈善会的管理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官民合作”的意味。这一点非常强烈地表现在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的人员构成上。慈善会理事会现有33名成员,街道干部或来自于辖区各正式官方机构的成员有17个,其中重要职位几乎都由体制内正式成员担任,如会长、三位副会长、总干事、两名副总干事等等。如果单看理事会成员名单,甚至会给人以街道、慈善会“合署办公”的印象⑤。在访谈中笔者也注意到理事会成员对此都表现坦然,他们认为正是要借助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力量“撑腰”,才能充分发挥慈善会的作用。
其三,体制内成员(尤其是领导)是慈善会活动主体之一。例如就筹款而言,1996年慈善会刚成立的时候,所得到的第一笔款项就是由街道干部每人拿出一个月的工资汇集而成,以后每年街道的主要干部都会主动捐献一个月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资、补贴等)。在开展孤寡老人助养和认养的活动中,街道、居委会基层干部和荔湾区委主要领导也是第一批助养和认养人士,例如区委书记陶子基就带头认养了孤老陈煊。
由于在民众中普遍存在的“相信组织”的心理,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体制内成员的示范作用,慈善会才得到了更多认同和信任;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它已经被居民当作类政府组织来看待而具有了政府组织同样的权威性。由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与慈善会某种程度上的融合格局,所以我们在调查中也没有感觉到由于慈善会具有这种类政府组织的权威性而使政府组织产生所谓“权益旁落”感。⑥从功能角度来看,第三部门实际上与政府组织存在功能互补的关系。一方面,第三部门弥补了政府组织的不足:政府因职能改革而还原社会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可以由第三部门承接;第三部门能够满足社会的多元化要求,弥补政府作为全体成员代表无法满足社会“局部”要求的不足;第三部门还具有强大的创新力量,可以为政府提供改革的试验载体。另一方面,政府也补充了第三部门的不足:政府组织给予第三部门以财政支持;政府给予第三部门政策上的支持,如免税政策;政府组织为第三部门发展提供规范的制度环境等等。
(三)慈善会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实现了社区资源的高度整合
供给社区公共产品,所需成本高而且流程复杂,但慈善会毕竟是非政府组织,它不可能也不允许利用行政权力来维持其运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文昌慈善会所采取的办法就是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此一方面能够获得更多的运营资本,另一方面借助整合可以减少供给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例如在服务设施建设上,慈善会采用了多种形式,积极动员不同投资者主体共同建设社区福利事业。慈善会属下“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就是与香港邻舍辅导会合作协办而成,其中心场地由香港高级督察凌剑刚先生无偿提供,香港邻舍辅导会投入30多万港元装修房屋及购置设备,逢源街道负责中心日常运作经费。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也是由街道提供场地和出资装修,荔湾区卫生局解决其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等。
在资金来源上,也体现了多方力量的整合:一是街道投入。近三年来,街道投入共18.5万元,街道干部、居委基干捐款21万多;二是区属有关部门和辖内单位的捐助。由于广泛宣传动员,区属有关部门和辖内单位三年来共捐款45万元。此外有的单位捐赠洗衣机、烘干机等养老服务设备设施,有些则无偿提供房屋、场地。三是辖区内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和居民的捐助。由于“扶贫济困、共襄善举”的社区氛围,辖区内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居民踊跃捐款捐物,三年来共折合人民币60多万元。四是吸纳境外善款。除了香港邻舍辅导会资助30港元,香港居民几年来共捐赠12.55万港元。
在社区志愿队伍的组成上,除了18名专职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外,慈善会还建立了多层次、多行业的社区志愿者服务专业队伍。除了街道党政干部和居委基干带头以外,慈善会还与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
慈善会成立以前,逢源街道社区资源整合的核心是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各类社区服务中心是其延伸机构,这种模式由于其内在的单一性和封闭性而只能配置有限的行政资源,社会资源难以进入社区,街道民政科只能给为数不多的民政对象提供十分有限的政府救济。文昌慈善会作为社区资源配置机构进入街道后,原来单一的封闭的街道资源组织体系被打破,并转变为开放的社区资源整合体系以吸纳更多来自于行政区域之外的社会资源,于是“原来行政区属意义上的封闭的街道转变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开放的社区”。⑦由此我们看到,通过这种第三部门供给的方式,慈善会有效整合了体制内的行政资源和体制外的社会资源。葛道顺认为“对社区资源配置体制的重新塑造,是文昌慈善会制度创新的意义所在”⑧,对此笔者深为赞同,但我们想进一步关注的问题是:慈善会作为非政府组织,为什么在整合社区资源方面比原本拥有更强大整合机制的政府组织更为有效?出现这种不太符合理论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二者组织体制的差异,还是运作方式的差异,抑或是运作绩效的差异?由于研究时间有限,对此我们尚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笔者希望在后继的实证研究中能够将政府组织和第三部门二者的各方面差异(尤其是在绩效评估方面)尽量量化以作比较。
(四)慈善会促进了社区志愿精神的弘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
志愿精神是一种不为报酬而自愿参与推动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精神。杨团认为,志愿服务者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现代公民主动关心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责任感和道德感;而志愿服务组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组织起来的志愿者在善于发现和填补社会漏洞方面最为积极和富有效率。从世界性的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运用社区志愿资源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
文昌慈善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区志愿资源的生长,而其之所以能够得以有效运作,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得力于对社区志愿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查,文昌慈善会的志愿者队伍在付出志愿行动后,分别有78.3%、43.3%、29.5%、27.5%、18.6%的志愿者获得了快乐、回报社会感、社会活动技能提高、邻舍和睦、干群关系融洽等各种心理满足感,这种心理满足感成为慈善会开展工作的持久动力,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按照普特南的观点:社会资本是指“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⑨普特南认为,在美国正是由于个人的原子化状态背离了美国的互助共同体传统,从而造成了美国“社会资本”的衰落,使美国的民主制度背离了托克维尔时代的状态。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反映了社会科学中一度低沉的人本精神的复兴,我们以此概念也可以用来指称在社区内存在的某种社会支持网络,这种社会支持网络基于共同的信任和普遍的互助,并能够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发育和成熟。
当一个社区的社会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或者说当社区成员之间建立起互相信任并期望他人也会积极参与社区集体行动的时候,成功生产社区公共产品的可能性便会提升,成员之间相互合作的可能性也会提高。当然,共同信任的发展必须依赖于这样一种规范的形成:即社区成员相信自己的付出必将得到别人的回报。在一个社区中,这种规范的发展必须依靠社区成员之间的不断交往,以减少“一次性博奕”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要在高异质性和高流动性的现代城市中促进居民之间的交往并建立平等交换的规范,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等,这也是社区第三部门存在的另一个理由。
第三部门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持续性的交往合作管道,并通过社区成员之间不断的交流创造平等交换的规范,从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减少社区居民在提供公共物品的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⑩有人认为,第三部门为促成“融入性社区”(inclusivecommunity)的形成提供了组织实体和运作机制,它在社区中形成一种力量,为社会中最不利阶层争取权利和表达需要,有组织的慈善活动和专业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开放的体制来缓和冲突。11第三部门在社区中的组织与活动,也使关怀公共利益和互助形成为居民的日常习惯。我们案例中的慈善会其实相当于提供了一种网络,在整个网络中社区居民通过持续交往而减少了“一次性博奕”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这一网络还提供了交往沟通的媒介,可以进一步促进社区成员改进集体行动。在逢源街,我们时时刻刻可以感受到那种基于共同信任和互相守望而带来的亲切与和谐:这里的人们可以熬夜为素不相识的老人手工编织御寒的毛衣而不求任何回报,这里和儿女住在一起的老人甚至经常羡慕那些孤老,因为这些老人经常有机会集体去星级酒店喝茶且可以得到更多的照顾。在我们看来,第三部门的发展程度可以衡量一个社区的发展程度,而社会资本的多少则可以成为衡量社区第三部门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三、初步讨论
以上针对案例本身探讨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与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多元化的相关性,在此笔者觉得还有一些问题有必要继续再思考。
慈善会的运作表明除了政府供给以外,还可能存在另外的供给渠道,本文将这种途径称为社区第三部门的“志愿供给”,也就是通过社区志愿行动(包括慈善行为)来支持公共产品的供给。这一点其实在国外早有许多明证。12但是关于公共产品的志愿供给似乎并不符合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为什么这类的公共产品可以被人们无私地给予生产?回答这一问题牵涉到我们对公共产品中最基本假设的讨论。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志愿行动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志愿者的利他主义情结促使他们关心该公共产品的受益者。但也有人企图从合作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这一角度认为人是在一定的道德约束下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人可能遵循这样的规则:在许多人各自贡献一小部分从而生产出公共产品的情况下,假定个人的努力可以比较,则有一个努力水平(假设为p )是每个人所认同的且都会遵守的水平,也就是说这一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可能至少提供p 的努力水平,经济学家萨吉把这种情况称为“无条件的默契”。13
萨吉认为,如果在一个社区中,一个人能够知道其他许多人没有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努力,是很难维系他的“心理道德”的;只有在一个大家都形成良好风气的社区中,每个人都信任其他人也会付出p 的努力水平,绝大多数人才会支付自己的那一部分努力(大于或等于P ),并且也有可能对没有付诸努力的那小部分人实施心理或道德上的惩罚,促使他们在以后的行动中加以改变。
以上是经济学的讨论,但对于本文的讨论同样重要。至少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通过第三部门的志愿行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是可能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任何人都生活在群体之中,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对他的行为选择都有重大的影响;或者可以说,社区文化决定了个体的行为。一个很多人都想搭便车的社区,最后必然是人人都搭便车,结果是公共产品的志愿供给成为奢求;若一个多数人都愿意付出努力的社区,最后必然是几乎人人都愿意积极提供自己的那部分努力,公共产品就很容易在志愿的情况下被生产出来,这可以算是公共产品通过社区生产和供给的群体示范效应。
但是正如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两面一样,笔者在此也有一点担忧。尤为重要的是,因为第三部门可以承担部分公共产品供给的任务,政府部门可能会以此为借口而减少它自己所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这种现象在有的地方已经露出端倪。我们认为,社区自助能力的提高从来就不应该被当作政府减轻责任的理由。倘若如此,则非但政府难以胜任其所充当的社会角色,社会自助能力的提高也会难以为继。所以如何既充分发挥社区第三部门增进社员福利的功能,又能够实现政府责任的提升,对于中国的社区发展而言,这是一个需要更多考虑的问题。
彼得·杜拉克指出:“让政府来推动一切社区问题只会愈帮愈忙,社区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社区里面……非营利机构就是社区,我们正是通过它来塑造一个公民社会,它是未来社会行动中的中坚力量。”14对于中国的城市第三部门的发展而言,这一点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警醒意味。
主要参考文献:
葛道顺主笔:社区自组织下的志愿者行动与老人服务调查报告(节选),2001年。
杨团主编: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个案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
赵黎青: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王颖等:社会中间层———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
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迈克尔迈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注释:①郭于华等:事业共同体———第三部门激励个案探索,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参见徐勇光主编:第三部门研究丛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③文建东:公共选择学派,武汉出版社1996年版。
④参见葛道顺: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⑤后来有的基层政府将这一类慈善会的成立看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绩效考核指标,结果许多地方一哄而上,所成立的慈善会大多与街道办事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而且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运作,这其实已经偏离了这一类组织成立的初衷。
⑥朱又红、杨团:上海浦东新区罗山市民会馆个案调查,2000.
⑦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⑧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⑨普特南:转引自李惠斌、杨雪冬主编《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1999年版。
⑩陈健民、丘海雄:社团、社会资本与政经发展,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
11、熊跃根:转型经济国家中的“第三部门”发展:对中国现实的解释,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1期。
12、比如在美国,许多剧院、交响乐团、体育俱乐部都是靠没有报答的捐赠维持的。在新加坡等地,则提倡市民组成志愿小组免费提供消防安全、住宅安全、成人教育等公共服务。
13、Robert Sudgen ,1984,“reciprocity :thesupply of publicgoods throughvoluntarycontributions ”,the Economic Journal.94(December)。
14、彼得·杜拉克,现代社会的第三部门,非营利机构的管理之道(中文版序),(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4年。
一、理论综述及研究假设
关注单位制解体以后的城市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及其对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意义,这是本论文的研究起点。
所谓第三部门(有关概念名词有第三部门、第三域、第三体系、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独立部门、慈善组织等)的概念和定义一直存在着多元性和歧义性,其通常的界定是非政府、非营利的合法的正式组织。①其基本特征有非营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专业性、志愿性。本文对第三部门的界定为:以非政府形式提供社区公共物品或凝聚社区居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如社区志愿者协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护绿队、家庭教育指导队等各种社区自治组织。所谓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则相对于由居民或家庭消费的“私人品”而言的,在内容上包括文化教育、保健医疗、家政服务、环保绿化等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部门研究兴起于80年代,在近来的社会学、行政学研究中依然属于热点问题。就国外而言,伴随福利国家的解体,第三部门的研究开展较早。第三部门往往被认为在政府不能对集体需要做出反映的地方,能够充当一定意义上的政府替补者,第三部门由此也进入到了民主、发展理论之中并构成其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第三部门研究起步较晚,这一两年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第三部门的规范研究。此部分侧重于第三部门的理论简介、第三部门的规范意义、第三部门与国家、市场的关系等等。其二是实证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多运用个案分析方法探讨第三部门的实际发展状况、运行机制、活动评估等各方面,主要的个案有对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自然之友、希望工程等第三部门组织的研究②,最近的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组织出版的NGO 论丛。在这些研究中,普遍认为第三部门可以在政府和商业企业之外的自助福利、提供服务、组织运动等活动中发生影响,而其与政府之间也将呈现出“合作”的关系格局。
从公共产品的供给而言,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就是政府。这主要由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决定的。首先,对公共产品而言,如果它由私人企业来提供而不是由政府来提供,则私人企业必然会对该产品收费,但由于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所以任何收费都会阻止人们购买这种产品,并导致公共产品的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其次,因为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当私人认为供给该公共产品无利可图或得不偿失的时候,他会等候别人来供给,即“搭便车”。搭便车心理的结果是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当然,政府之所以适合于供给公共产品,还在于政府具有私人或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公共权力,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可以方便地通过强制性的征税来支付公共产品供给成本。③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财政汲取能力。如果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有限,则我们探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就具有了可能性。
具体到中国实践,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一方面,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对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扩张;另一方面,由于单位制解体和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导致了政府供给不足甚至缺失。在这样的双重困境下,寻求可能而又可行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便具有了必然性。如果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关怀,我们也可以看到,所谓民主并不是一个宣传动员的口号或仅止于政治权谋的运用。实质上的民主应该可以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如果大多数社会成员还不能做到将民主政治的价值内容渗透至自身的日常生活中,则不可能产生民主的生活方式,当然也不会有民主的社会,更不会有民主的政府。本文的一个理论前提即为:民主落实到社会生活层面的具体物质表现就是各类公共产品的供给,而社区民主即体现为优质低成本的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要获取优质低成本的社区公共产品,势必要通过合适的组织形式才能得以实现。
因此我们的研究企图证明:体制外城市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能够成为这种合适的组织途径。换言之,我们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在更微观的层面检验和深化如下讨论:作为社区组织创新结果,第三部门在单位制解体以后的城市社区可能所处的地位,尤其是在提供社区公共产品方面,第三部门可能起的作用;同时,本文希望能够借此进一步观察第三部门与政府关系格局的具体展开,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变化。
论文主要以广州市文昌慈善会为分析个案,一方面笔者认为以此可以使一个复杂的社会情境得以刻画和展示;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文昌慈善会已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案例,在国内外已经引起较大反响,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④以此为基础,我们希望进一步讨论如下问题:其一,社区第三部门发展现状。主要包括:第三部门在现有情境下的培育和发展过程;第三部门动员的志愿资源;第三部门与政府组织的关系互动等等。理论关注的焦点是:作为社区组织创新的成果,社区第三部门是否已经获得其合法性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其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主要包括:现有制度变迁对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单位制解体后社区居民获取公共产品的渠道变化。理论关注的焦点是:供给渠道的单一化或政府角色的缺位是不是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其三,社区第三部门与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主要包括:第三部门提供社区公共产品的逻辑;第三部门对社区公共项目的参与;第三部门发展与社区居民公共利益表达机制的培育等等。理论关注的焦点是:社区第三部门的发展能否为解决社区公共产品的短缺提供组织基础?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各类第三部门组织,能否形成维系促进社区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
二、个案描述及分析
广州市文昌慈善会位于广州市逢源街道辖区内。逢源街处于广州市老城区荔湾区的中部,街辖面积0.78平方公里,人口约6.52万多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有1.1万多人,孤老、残疾、特困等民政对象1390人。为了帮助辖区的老人和特困人士解决生活困难,1996年原文昌街道办事处主任,现逢源街道(即文昌街道与原逢源街道合并后的大逢源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辉倡导成立了以社区筹款互助为目标的文昌慈善会。
慈善会自成立以来,发起并开展了大量的社区活动。主要是:其一,以结对、发慈善卡、发粮油实物补助、建立社区敬老院、志愿服务队为居家老人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全社区1300多名孤老、残疾、特困、孤儿提供了各类援助和服务。其二,通过资助各种兴趣协会、兴办社区互帮互助的大型活动、管理社区服务中心、招募社区志愿者、以及邀请香港社会福利团体来穗兴办社会公共服务等方式对全区居民开展了社区文化娱乐、教育科普、体育健身、卫生保健、居民再就业、计划生育、小区环境卫生等各项服务。其三,发动社区居民以自组织为原则,自行组建了十几个社区群众组织,如社区志愿服务队、松柏之声、雀之友、松柏艺苑、太极辅导站等等,这些组织由社区群众自行管理、开展活动,慈善会给予资金支持。其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邻里互助的志愿者组织制度。目前该逢源街道辖区已有包括2700多人的社区志愿服务队,成员来自各行各业,志愿活动的范围包括清洁卫生、协助社区干部工作、调解纠纷、帮助购物、探视老人、收集废品、设备维修、送餐、医院陪护、补习文化、家庭修缮、理发等等。
通过这些社区活动,宣传了慈善会的宗旨和理念,也改善了辖区内孤寡老人和特困人士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增加了社区居民的相互了解和亲密感。该区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先进社区”,辖区内的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也被团中央评为“全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之一。对慈善会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组织性质的非政府性
慈善会虽然由政府组织干部倡导并发起,但并非政府附属机构,而是社团登记的社会独立法人,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非政府性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其一,资金自主筹集。除成立时街道办事处投入启动资金3万元外,所有资金均来源于社会捐赠,迄今已累计获受赠款物150余万元。其二,组织决策相对自主。慈善会决策权属于理事会,理事会由街道干部和社会人士、居民组成,其中理事会33名理事成员中,有近一半的理事成员由热心人士或善长仁翁等担任(具体成员构成见附录)。其三,运作机制独立。慈善会建立了一套相关的管理制度。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由总干事提出,理事会决定,街道办事处享有对其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无干预权和决策权。财物管理方面慈善会设立专项账号、账目和财经监督小组,财经监督小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的名单和数目也定期张榜公布。
(二)组织运作的非营利性
慈善会主要活动资金都来源于募捐款项,由慈善会所提供的服务也几乎是以免费或者象征性收费的形式展开。例如慈善会最基本的救助活动是孤寡老人助养、认养制度。助养老人,就是将老人的收入补差到一定的水平,并发放基本的生活物资。目前是对孤寡老人收入补到500元/月(慈善会助养金=500-退休金等其他所有收入),另外每月发放30斤大米、一瓶油及其它生活用品。认养老人主要是以一帮一形式的对老人进行物质和精神援助制度。慈善会在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步发现不仅要解决老人物质生活问题,还要提供精神援助。为此慈善会从1999年7月开始发动社区人士对孤寡老人进行认养,在每个月提供固定钱物资助外,必须去看望老人。除了这些主要的免费救助活动以外,慈善会的某些服务也有的实行会员制,每月收取象征性会费。例如残疾人康复中心、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所采取的都是会员制,所收会费一个是每月2元,一个是每月1元。按照会长的话,这一收费连最基本的运作费用都无法保证,之所以收主要是约束成员能够经常参加中心集体活动。我们在访谈中也了解到,会员们对此项收费都不觉得是压力,相反还非常赞同,认为给了他们一种“大集体的感觉”。
(三)组织活动的志愿性
慈善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许多活动的开展都依赖于义工和志愿者,目前慈善会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有2200人。尤为突出的是他们不仅组织了两个穗、港青少年义工组,还组织了7个由老年人会员组成的长者义工组。包括服务社区内孤老和残疾人士的“爱心大使组”;探访患病或家庭发生变故会员的“亲善大使组”;策划、排练和表演文娱节目的“关怀义工组”;担当义务记者,采访中心各项活动、编印中心月刊《会员通讯》的“康龄探射灯”;担任各班组导师、编订课程和教材,教授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园丁组”;协助策划和支援中心各项活动的“乐善组”;负责会员健康检查、维修中心设施的“万能组”。开展长者义工志愿服务,不仅使被服务的长者成为服务者,改变了将老人当作“包袱”的负面态度,而且使老人认识到自己仍然可以发挥潜能,服务社会。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数次碰到92岁的长者义工陈翠荷坐着轮椅去探访患病老人,她虽然满头白发但却神采飞扬,几乎很难相信这位老人曾经身患重症,现在却能够以切身体会去鼓励别的老人。
正是基于以上特征,我们可以说文昌慈善会是一类非常典型的第三部门。通过这一个案,也可以加强我们了解第三部门供给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如何可能的基本认识。
(一)慈善会的产生基于政府供给公共产品能力的不足
从文昌慈善会产生的最初动因来看,该组织的产生很大程度是基于政府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尤其是社区养老这一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匮乏之上。正是这一点为慈善会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也是其自始自终得到体制内力量支持并最终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街道提供社区福利供给的对象只限于民政对象,无论是助养、助孤、扶残、济困的活动,都只限于民政对象。由于财政等方面的原因,这种通过正式体制内政府渠道供给社区福利的范围极其有限。根据我们调查得到的一个数据,1996年文昌慈善会成立之前,原文昌街道辖区范围内只有18人被列入民政救济名单,但实际上该街道共有近300的老人都处于实际上的赤贫状态。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广州地区物价指数上涨的幅度较大,即使是受到体制内政府救济的人士,由于救济收入或退休金收入增长滞后甚至固定不变也往往陷入贫困,有时候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满足。慈善会会长告诉我们:当他在本辖区内发现有老人傍晚去市场捡烂菜叶子做菜的时候,其心灵震动之大难以言喻,这一点促使他开始为成立慈善会而奔波。
文昌慈善会成立后,服务的重点首先由原来的民政对象扩大到辖内所有孤老、残疾、特困人士,同时,在抓好特殊对象服务的基础上,慈善会还通过各种形式将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使社区福利服务对象既包括弱势人群,也包括有需要的普通居民,形成了一个覆盖整个社区的社会支持网络。同时,慈善会还将服务内容从原来政府救济所提供的单纯扶贫济困、解决温饱向提供精神文化、医疗保健、体育康复等福利服务转变。为此,慈善会采取了如下措施:增设文化娱乐及其它服务设施,建成了儿童活动中心、托儿所、托老中心、文化中心、康复中心、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慈善门诊等等机构和设施;组织了一系列有利于居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例如成立“雀之友”协会,以雀会友,怡情养性;开设“松柏之声”,请专家、医生为老人讲授四季保健知识,交流长寿秘诀;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还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谈政治、阅报刊、学书法、学跳舞、唱粤曲、学英语、开生日会等。这些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吸引了更大范围内社区居民的参与。
由此我们看到,作为社区第三部门,慈善会以提供社区养老这一类公共产品为主体,实际上弥补了政府供给社区福利和社区服务的不足和缺位,舒缓了体制内供给渠道的压力,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我们在访谈中还注意到另一个现象:慈善会正式运作后,由于居民对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都相对满意,居民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发生冲突的概率大大降低,街道工作人员普遍觉得工作压力减小,心情舒畅。慈善会会长笑谈:当初倡导成立这一组织首先是被孤寡老人的生活现状所震动,另外还有一个私心则是要借此减轻自己体制内的工作任务。这可以算是他的自谦,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第三部门作为政府组织的补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起到与政府组织相辅相成的功效。这恐怕也是这一组织很快被有关部门赋予充分合法性,其知名度几乎与辖区内政府组织同等的重要原因。
(二)慈善会与政府组织呈现出合作协调的互动关系格局
基于不同的合法性来源和资源整合的基础,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社区第三部门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时候将可能与政府组织呈现出多种微妙的关系形式。这一点促使我们去观察:文昌慈善会在运作的时候,它与政府组织之间呈现出的关系特征是什么?
结果我们看到,这两类组织之间表现出非常典型的“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合作格局,这种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慈善会是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的社会资源募集机构,党委、办事处通过慈善会获得社会资源,并将这些资源用于支持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慈善会为了获得更广泛的支持,往往有必要通过党委、街道办(民政科)等政府权威组织开展助老、养老等慈善事业,以实现其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功能。具体而言,政府组织对慈善会的这种支持表现在:其一,慈善会的合法性由政府组织赋予。前已述之,无论是登记注册还是正式活动的展开,慈善会都要取得辖区政府管理机构的许可。失去这一支持,可以说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之内,慈善会不可能成立,更不可能发展。
其二,慈善会的管理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官民合作”的意味。这一点非常强烈地表现在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的人员构成上。慈善会理事会现有33名成员,街道干部或来自于辖区各正式官方机构的成员有17个,其中重要职位几乎都由体制内正式成员担任,如会长、三位副会长、总干事、两名副总干事等等。如果单看理事会成员名单,甚至会给人以街道、慈善会“合署办公”的印象⑤。在访谈中笔者也注意到理事会成员对此都表现坦然,他们认为正是要借助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力量“撑腰”,才能充分发挥慈善会的作用。
其三,体制内成员(尤其是领导)是慈善会活动主体之一。例如就筹款而言,1996年慈善会刚成立的时候,所得到的第一笔款项就是由街道干部每人拿出一个月的工资汇集而成,以后每年街道的主要干部都会主动捐献一个月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资、补贴等)。在开展孤寡老人助养和认养的活动中,街道、居委会基层干部和荔湾区委主要领导也是第一批助养和认养人士,例如区委书记陶子基就带头认养了孤老陈煊。
由于在民众中普遍存在的“相信组织”的心理,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体制内成员的示范作用,慈善会才得到了更多认同和信任;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它已经被居民当作类政府组织来看待而具有了政府组织同样的权威性。由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与慈善会某种程度上的融合格局,所以我们在调查中也没有感觉到由于慈善会具有这种类政府组织的权威性而使政府组织产生所谓“权益旁落”感。⑥从功能角度来看,第三部门实际上与政府组织存在功能互补的关系。一方面,第三部门弥补了政府组织的不足:政府因职能改革而还原社会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可以由第三部门承接;第三部门能够满足社会的多元化要求,弥补政府作为全体成员代表无法满足社会“局部”要求的不足;第三部门还具有强大的创新力量,可以为政府提供改革的试验载体。另一方面,政府也补充了第三部门的不足:政府组织给予第三部门以财政支持;政府给予第三部门政策上的支持,如免税政策;政府组织为第三部门发展提供规范的制度环境等等。
(三)慈善会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实现了社区资源的高度整合
供给社区公共产品,所需成本高而且流程复杂,但慈善会毕竟是非政府组织,它不可能也不允许利用行政权力来维持其运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文昌慈善会所采取的办法就是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此一方面能够获得更多的运营资本,另一方面借助整合可以减少供给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例如在服务设施建设上,慈善会采用了多种形式,积极动员不同投资者主体共同建设社区福利事业。慈善会属下“文昌邻舍康龄社区服务中心”就是与香港邻舍辅导会合作协办而成,其中心场地由香港高级督察凌剑刚先生无偿提供,香港邻舍辅导会投入30多万港元装修房屋及购置设备,逢源街道负责中心日常运作经费。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也是由街道提供场地和出资装修,荔湾区卫生局解决其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等。
在资金来源上,也体现了多方力量的整合:一是街道投入。近三年来,街道投入共18.5万元,街道干部、居委基干捐款21万多;二是区属有关部门和辖内单位的捐助。由于广泛宣传动员,区属有关部门和辖内单位三年来共捐款45万元。此外有的单位捐赠洗衣机、烘干机等养老服务设备设施,有些则无偿提供房屋、场地。三是辖区内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和居民的捐助。由于“扶贫济困、共襄善举”的社区氛围,辖区内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居民踊跃捐款捐物,三年来共折合人民币60多万元。四是吸纳境外善款。除了香港邻舍辅导会资助30港元,香港居民几年来共捐赠12.55万港元。
在社区志愿队伍的组成上,除了18名专职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外,慈善会还建立了多层次、多行业的社区志愿者服务专业队伍。除了街道党政干部和居委基干带头以外,慈善会还与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
慈善会成立以前,逢源街道社区资源整合的核心是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各类社区服务中心是其延伸机构,这种模式由于其内在的单一性和封闭性而只能配置有限的行政资源,社会资源难以进入社区,街道民政科只能给为数不多的民政对象提供十分有限的政府救济。文昌慈善会作为社区资源配置机构进入街道后,原来单一的封闭的街道资源组织体系被打破,并转变为开放的社区资源整合体系以吸纳更多来自于行政区域之外的社会资源,于是“原来行政区属意义上的封闭的街道转变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开放的社区”。⑦由此我们看到,通过这种第三部门供给的方式,慈善会有效整合了体制内的行政资源和体制外的社会资源。葛道顺认为“对社区资源配置体制的重新塑造,是文昌慈善会制度创新的意义所在”⑧,对此笔者深为赞同,但我们想进一步关注的问题是:慈善会作为非政府组织,为什么在整合社区资源方面比原本拥有更强大整合机制的政府组织更为有效?出现这种不太符合理论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二者组织体制的差异,还是运作方式的差异,抑或是运作绩效的差异?由于研究时间有限,对此我们尚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笔者希望在后继的实证研究中能够将政府组织和第三部门二者的各方面差异(尤其是在绩效评估方面)尽量量化以作比较。
(四)慈善会促进了社区志愿精神的弘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
志愿精神是一种不为报酬而自愿参与推动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精神。杨团认为,志愿服务者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现代公民主动关心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责任感和道德感;而志愿服务组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组织起来的志愿者在善于发现和填补社会漏洞方面最为积极和富有效率。从世界性的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运用社区志愿资源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
文昌慈善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区志愿资源的生长,而其之所以能够得以有效运作,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得力于对社区志愿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查,文昌慈善会的志愿者队伍在付出志愿行动后,分别有78.3%、43.3%、29.5%、27.5%、18.6%的志愿者获得了快乐、回报社会感、社会活动技能提高、邻舍和睦、干群关系融洽等各种心理满足感,这种心理满足感成为慈善会开展工作的持久动力,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按照普特南的观点:社会资本是指“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⑨普特南认为,在美国正是由于个人的原子化状态背离了美国的互助共同体传统,从而造成了美国“社会资本”的衰落,使美国的民主制度背离了托克维尔时代的状态。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反映了社会科学中一度低沉的人本精神的复兴,我们以此概念也可以用来指称在社区内存在的某种社会支持网络,这种社会支持网络基于共同的信任和普遍的互助,并能够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发育和成熟。
当一个社区的社会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或者说当社区成员之间建立起互相信任并期望他人也会积极参与社区集体行动的时候,成功生产社区公共产品的可能性便会提升,成员之间相互合作的可能性也会提高。当然,共同信任的发展必须依赖于这样一种规范的形成:即社区成员相信自己的付出必将得到别人的回报。在一个社区中,这种规范的发展必须依靠社区成员之间的不断交往,以减少“一次性博奕”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要在高异质性和高流动性的现代城市中促进居民之间的交往并建立平等交换的规范,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等,这也是社区第三部门存在的另一个理由。
第三部门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持续性的交往合作管道,并通过社区成员之间不断的交流创造平等交换的规范,从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减少社区居民在提供公共物品的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⑩有人认为,第三部门为促成“融入性社区”(inclusivecommunity)的形成提供了组织实体和运作机制,它在社区中形成一种力量,为社会中最不利阶层争取权利和表达需要,有组织的慈善活动和专业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开放的体制来缓和冲突。11第三部门在社区中的组织与活动,也使关怀公共利益和互助形成为居民的日常习惯。我们案例中的慈善会其实相当于提供了一种网络,在整个网络中社区居民通过持续交往而减少了“一次性博奕”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这一网络还提供了交往沟通的媒介,可以进一步促进社区成员改进集体行动。在逢源街,我们时时刻刻可以感受到那种基于共同信任和互相守望而带来的亲切与和谐:这里的人们可以熬夜为素不相识的老人手工编织御寒的毛衣而不求任何回报,这里和儿女住在一起的老人甚至经常羡慕那些孤老,因为这些老人经常有机会集体去星级酒店喝茶且可以得到更多的照顾。在我们看来,第三部门的发展程度可以衡量一个社区的发展程度,而社会资本的多少则可以成为衡量社区第三部门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三、初步讨论
以上针对案例本身探讨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与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多元化的相关性,在此笔者觉得还有一些问题有必要继续再思考。
慈善会的运作表明除了政府供给以外,还可能存在另外的供给渠道,本文将这种途径称为社区第三部门的“志愿供给”,也就是通过社区志愿行动(包括慈善行为)来支持公共产品的供给。这一点其实在国外早有许多明证。12但是关于公共产品的志愿供给似乎并不符合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为什么这类的公共产品可以被人们无私地给予生产?回答这一问题牵涉到我们对公共产品中最基本假设的讨论。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志愿行动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志愿者的利他主义情结促使他们关心该公共产品的受益者。但也有人企图从合作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这一角度认为人是在一定的道德约束下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人可能遵循这样的规则:在许多人各自贡献一小部分从而生产出公共产品的情况下,假定个人的努力可以比较,则有一个努力水平(假设为p )是每个人所认同的且都会遵守的水平,也就是说这一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可能至少提供p 的努力水平,经济学家萨吉把这种情况称为“无条件的默契”。13
萨吉认为,如果在一个社区中,一个人能够知道其他许多人没有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努力,是很难维系他的“心理道德”的;只有在一个大家都形成良好风气的社区中,每个人都信任其他人也会付出p 的努力水平,绝大多数人才会支付自己的那一部分努力(大于或等于P ),并且也有可能对没有付诸努力的那小部分人实施心理或道德上的惩罚,促使他们在以后的行动中加以改变。
以上是经济学的讨论,但对于本文的讨论同样重要。至少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通过第三部门的志愿行动供给社区公共产品是可能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任何人都生活在群体之中,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对他的行为选择都有重大的影响;或者可以说,社区文化决定了个体的行为。一个很多人都想搭便车的社区,最后必然是人人都搭便车,结果是公共产品的志愿供给成为奢求;若一个多数人都愿意付出努力的社区,最后必然是几乎人人都愿意积极提供自己的那部分努力,公共产品就很容易在志愿的情况下被生产出来,这可以算是公共产品通过社区生产和供给的群体示范效应。
但是正如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两面一样,笔者在此也有一点担忧。尤为重要的是,因为第三部门可以承担部分公共产品供给的任务,政府部门可能会以此为借口而减少它自己所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这种现象在有的地方已经露出端倪。我们认为,社区自助能力的提高从来就不应该被当作政府减轻责任的理由。倘若如此,则非但政府难以胜任其所充当的社会角色,社会自助能力的提高也会难以为继。所以如何既充分发挥社区第三部门增进社员福利的功能,又能够实现政府责任的提升,对于中国的社区发展而言,这是一个需要更多考虑的问题。
彼得·杜拉克指出:“让政府来推动一切社区问题只会愈帮愈忙,社区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社区里面……非营利机构就是社区,我们正是通过它来塑造一个公民社会,它是未来社会行动中的中坚力量。”14对于中国的城市第三部门的发展而言,这一点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警醒意味。
主要参考文献:
葛道顺主笔:社区自组织下的志愿者行动与老人服务调查报告(节选),2001年。
杨团主编: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个案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
赵黎青: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王颖等:社会中间层———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
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迈克尔迈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注释:①郭于华等:事业共同体———第三部门激励个案探索,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参见徐勇光主编:第三部门研究丛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③文建东:公共选择学派,武汉出版社1996年版。
④参见葛道顺: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⑤后来有的基层政府将这一类慈善会的成立看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绩效考核指标,结果许多地方一哄而上,所成立的慈善会大多与街道办事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而且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运作,这其实已经偏离了这一类组织成立的初衷。
⑥朱又红、杨团:上海浦东新区罗山市民会馆个案调查,2000.
⑦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⑧葛道顺:广州文昌慈善会志愿者调查报告,2001.
⑨普特南:转引自李惠斌、杨雪冬主编《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1999年版。
⑩陈健民、丘海雄:社团、社会资本与政经发展,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
11、熊跃根:转型经济国家中的“第三部门”发展:对中国现实的解释,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1期。
12、比如在美国,许多剧院、交响乐团、体育俱乐部都是靠没有报答的捐赠维持的。在新加坡等地,则提倡市民组成志愿小组免费提供消防安全、住宅安全、成人教育等公共服务。
13、Robert Sudgen ,1984,“reciprocity :thesupply of publicgoods throughvoluntarycontributions ”,the Economic Journal.94(December)。
14、彼得·杜拉克,现代社会的第三部门,非营利机构的管理之道(中文版序),(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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